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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定暫行適用議定書於2022年1月19日生效

歐洲專利局(EPO)於2022年1月1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定暫行適用議定書(The Protocol to the 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 on provisional application)已於當日生效,暫行適用期間預計為8個月,在此期間將進行歐洲單一法院(UPC)之最後籌備工作。待德國遞交其2020年12月批准之「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定(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 UPCA)」文件後,UPC將正式啟動;另EPO近期將就已進行至最後審查階段之歐洲專利申請案公布相關過渡措施。

歐盟執委會內部市場執委Thierry Breton表示:歐洲單一專利制度歷經近50年討論,終獲足額會員國批准,若一切順利,將於1年內全面實施。該制度旨在提供歐洲市場專利註冊之單一窗口,未來最廣將涵蓋歐盟25個成員國(註:西班牙及克羅埃西亞未參加單一專利制度),申請人可用少於5,000歐元費用維護10年期之專利(目前費用約29,000歐元),有助歐盟境內中小企業大幅降低專利保護成本,強化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此外,UPC未來除在盧森堡設置上訴法庭(Court of Appeal)、德國慕尼黑與法國巴黎設置中央法庭(Central Division),以及德國多處與義大利米蘭設置地方法院(Local Division)外,亦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設立北歐與波羅的海地區法庭(Regional Division)。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