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誰可以申請專利?專利申請人的資格?

    須為依法得獨立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之主體

    自然人

    法人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

    學校、政府機關或公營造物等具有獨立預算之公法組織

    分公司可以當專利申請人嗎?

    (1)分公司與總公司之法人人格為單一不可分割,不能作為專利申請人。

    (2)「外國公司」在總公司設立地以外之其他國家設立之分公司(簡稱外國分公司),倘依其據以設立地之國內法規定,該外國分公司具有獨立之法人格者則得作為專利申請人。

    未成年人可以當專利申請人嗎?

    可以,但7歲以上未滿20歲的專利申請人,其申請書應由法定代理人(必須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我國未成年人之法定年齡將修改為18[2023/1/1生效]

    商號行號可以當專利申請人嗎?

    不能,獨資或合夥登記之商號行號非屬權利義務之主體,不得作為專利申請人。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新型與發明的差異?

    [保護標的]、[審查制度]及 [保護期間] 不同

    發明之範疇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我國發明專利須經過專利要件之實體審查,才能取得專利權,我國發明專利權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新型之範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我國新型專利不經過實體審查,而以形式審查來快速取得專利,故其本質上權利具有不安定性與不確定性我國新型專利權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10年。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什麼是設計專利?

    應用於「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提升物品品質。

    由此可知,設計專利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專利權的期間為何?

    專利權發生效力是從「公告日」起算;專利權期限是從申請日當日起算

    以我國為例,某發明專利案之申請日為 2005年9月13日,授權公告日為2008年7月11日

    專利權期間:2008711~2025912

    發明

    申請日起算20年屆滿

    新型

    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

    設計

    申請日起算15年屆滿

    (2019/11/1起由12年改為15年)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何謂專利年費?

    取得專利權後,為維持專利權的有效,依法應每年按時繳納的年費,可以一次繳納一年,也可以一次繳納數年(我國專利法第93條第2項),才可以使得專利權存續。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為何要加註專利標示?如何標示?

    Patent marking專利標示

    專利標示之主要係為鼓勵專利權人於專利物上明確標示,以提醒社會大眾注意避免侵害他人專利權。

    因此,我國專利法第 98 條指出,專利物上應標示專利證書號數;不能於專利物上標示者,得於標籤、包裝或以其他足以引起他人認識之顯著方式標示;其未附加標示者,於請求損害賠償時,應舉證證明侵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為專利物。

    此外,專利權人不得在不受專利保護或超過專利權期限的專利物上標示,違者會有觸犯法律之虞。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有些廣告或型錄會標註「世界專利」、「國際專利」,何謂世界專利、國際專利?

     

    專利保護是屬地原則,必須在各國分別申請專利,分別接受審查,分別取得專利權。

    目前尚無一國際組織可以授予全球性有效之專利權。
    很多人說的「世界專利」、「國際專利」可能是指「PCT」專利申請案。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縮寫,由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管理,目前共有156個會員國;我國目前不是「PCT」會員國,但可以透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PCT專利申請。

    PCT專利簡述

    PCT申請分成國際階段(international phase)及國家階段(national phase)。

    「國際階段」指的是向PCT受理局提出申請,主要處理認定國際申請日、國際檢索、國際公開和初步審查等程序。

    若申請人欲在指定的會員國獲得專利權,則須向尋求專利保護之指定國專利局提交符合該國規定之文件、翻譯本及規費,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由指定國專利局依照其國內專利法規定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准予專利權。換言之,PCT申請案仍由各國專利局實體審查及授予專利權。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圖片來源: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

  • 何謂一案兩請、權利接續制?

    當同一申請人就相同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時,因新型採取形式審查,通常會先取得專利權,我國智慧局實體審查發明專利申請案並無發現不予專利之情事,基於一創作不能重複授予二項專利的原則,會通知申請人限期選擇保留已取得的新型專利權,或選擇將來取得發明專利權。

    申請人選擇發明專利權者,我國智慧局才能公告授予發明專利權,新型專利權則自發明專利公告日起向後消滅。

    因為相同創作自新型專利權公告日起至發明專利權公告日止是受新型專利權保護,在發明專利權公告日起是受發明專利權保護,二項專利權期間不重疊而接續進行,所以稱為一案兩請、權利接續制。

    申請人要享受權利接續的利益,必須於申請時分別在發明專利申請書及新型專利申請書聲明一案兩請的事實,而且在發明專利權公告前,新型專利權要維持在有效的狀態。

    申請人
    完全相同

    發明人/創作人
    不用完全相同

    申請日
    完全相同
    包含主張的優先權日亦相同

    專利範圍
    其中一項相同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一般人去製造市面上存在且標示申請專利在案之物品,須負何種責任?

    一般人在專利申請人未取得專利權之前去製造此物品者,並不負侵權責任。

    但如屬發明專利申請案而有專利法第41條所定情事(申請案公開後,發明人以書面通知,於通知後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及明知已公開,於公告前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專利權人於公告後得請求適當之補償金。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專利權受到侵害後,侵權人有無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專利法,專利權受侵害時,專利權人得在知道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後請求損害賠償;

    因專利權受侵害所生的請求權,從請求權人知道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我國專利法第96條)。


    我國自2004/3/31起,侵害他人專利權已無刑事責任,僅需承擔民事責任。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